台灣台北市一名32歲姓張的工程師,涉嫌在租住單位的浴室窗口手持貼了鏡面螢幕保護貼的iPhone4s,透過折射偷窺隔壁張姓女房客洗澡,張女見窗口反光,發現是手機嚇得大叫後報案。案件開審時,檢方要求張男以5萬元新台幣(1.2萬港元)交保,張男聞訊後腳軟倒地3分鐘,醒來後稱「血壓低」,對偷窺一事非常後悔。
事發於今年7月2日凌晨12時許。受害人張女剛畢業,外表清秀,身材勻稱,為了準備考試,才到李姓學姊家借宿,不料當晚洗澡到一半,就發現窗戶有人拿手機在浴室窗口,疑似偷窺,嚇得報案。警方到張男家搜查,雖在張男手機內未有發現偷窺影片、照片,仍將張男送辦。
開庭時,張男才坦承,因愛慕李女多時,一時意亂情迷,才將貼有鏡面螢幕保護貼的手機當作偷窺工具,打算偷看李女,但被張女識破,他甚麼都沒看到,事後已將保護貼撕掉。士林地檢署根據兩女供述和張男自白,依妨害秘密罪(即侵犯私隱罪)起訴張男,並沒收犯案手機。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