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記者涉「造假」,TVBS新聞部遂作出處分:張裕坤及史鎮康予以免職;新聞部總監潘祖蔭督導不周記大過一次;新聞部執行副總監孫嘉蕊督導不周記大過一次,免兼採訪中心主任,與此同時,向公眾致歉。
台中市警局副局長吳啓瑞昨晚得知該錄影帶是由記者所拍攝時,直呼:「很離譜,很遺憾!」但他稱,TVBS記者涉及的行政及刑事責任,應由檢察官等部門調查。台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譴責,TVBS記者自編自導的事件,是一個非常重大的錯誤,也是媒體自我墮落行為,必須予以嚴厲譴責,電視台也必須深切檢討、反省並向社會大眾道歉,他也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站在媒體監理者的立場,必須依照《廣播電視法》給予最嚴厲的處分。TVBS可能被罰最高50萬港幣,還可能停播3日至3個月。涉案兩記者昨到地檢署應訊。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