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屢次違交通規例的男子剛刑滿出獄一個月,再度違規,為逃避警方追截,由沙田沿吐露港公路瘋狂飆車至大埔,在馬路上橫衝直撞,時速最高達130公里,其間一度在燈位前停車,但又加速開車,將攔阻他的警員拖行及甩開。該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四罪,昨被判囚2年及停牌5年,法官同時引用《道路交通條例》下令他2012年停牌屆滿後,須重新考牌。
現年28歲的被告蘇保福,由99年至06年間曾被罰停牌四次,其中一次停牌期達3年,他因三度違反交通例入獄,本案已是他第三次在停牌期間駕駛,案發前因停牌期間駕駛入獄,出獄僅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