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港隊成員藏棒球棍辣椒油囚18個月提上訴 法官李運騰:可能真係重咗啲
柔道港隊辣椒油棒球棍
年輕柔道港隊成員去年8月被截查,警方發現其私家車車尾箱藏有棒球棍、鐵通及一公升辣椒油噴霧,另在他的家中搜出雷射筆,早前受審後被裁定涉及棒球棍及辣椒油的罪名成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重判他入獄18個月。被告不服定罪和判刑,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李運騰比較案例,直言本案判處接近最高兩年刑期,「可能真係重咗啲」,認為要辨別案情輕重,「下次十把牛肉刀嘅話點判呢?」李官批准正在服刑中的被告保釋,等候頒下判詞。
上訴人李育誠(21歲)原是電工學徒,去年8月16日在上水被截查,今年7月罪成入獄。其代表大律師認為適當判刑為約8個月監禁,計算獄中減刑,上訴人應可即時獲釋。大律師透露,上訴人在囚期間女兒出生,他渴望盡快和3個月大的女兒團聚。
上訴一方質疑原審裁判官對棒球棍和辣椒油噴霧的分析不妥。上訴人辯稱辣椒油用於噴在汽車周圍,驅趕蛇蟲鼠蟻。大律師指庭上探討過驅蛇和老鼠,但沒有說過驅蚊,裁判官裁決時卻質疑驅蚊為何不用較易清潔的辣椒水。上訴方認為原審裁判官分析有錯,不接受是手民之誤。
法官李運騰指出,縱使蚊和蛇鼠有出入,仍可質疑為何不用辣椒水。大律師指蘇官只聚焦在辣椒油比辣椒水不方便之處,沒有思考優點,例如氣味較持久、在露天地方揮發較慢,而且油較難清潔,正好有利於附在蛇鼠身上。再者,蘇官和控方沒有問過上訴人為何不用辣椒水,最終蘇官單憑一己想法,否定上訴人的辯解,有欠公平。
李官又謂,讀書時學過露營要用硫磺防蛇,大律師回應指若用在村屋民居,可能危及寵物狗和流浪狗,下雨沖走也可能污染水源。
至於棒球棍,大律師指涉案的是金屬造練習棍,上訴人供稱從淘寶訂購,因特價而買兩支,有一支可做後備,惟未有機會和朋友玩已被捕。大律師強調,如果要當作武器,上訴人大可從工作的地盤拿鐵棒,一旦被截查也有藉口,毋須大費周章從淘寶訂購。蘇官質疑上訴人被捕前後都沒玩過棒球,大律師質疑事後並無證據有沒有玩,何況沒玩過也不代表甚麼。
李官反問本案有何加刑因素 「下次有十把牛肉刀嘅話點判先?」
判刑方面,上訴方呈上12宗攻擊性武器案例,判刑均比本案輕,例如有被告揮鐵棒嚇人,被控以較本案嚴重的《公安條例》罪名,最終判監9個月。大律師陳詞指,本案以較輕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案發時沒有示威活動,被告亦沒拿出物品使用。李官查看案例後謂:「咁可能真係重咗啲。」
控方回應指,裁判官有權憑人生經驗,不信納上訴人的辯解。至於刑期,上訴人可同一時間供應涉案物品給多名不法份子,加重案情,不應獨立考慮每樣物品。李官則指案中沒有分發物品的證據,「未去到呢個地步」,反問本案還有甚麼加刑因素,並謂法庭需考慮更嚴重案件如何判處,「下次有十把牛肉刀嘅話點判先?」控方回應指涉案物品殺傷力大。
控方又引用另一宗辣椒油案例,惟該案涉及示威活動,被告藏有5支辣椒油,亦有案底,並以《公安條例》起訴,最終判監9個月。李官反問:「咁本案18個月係咪比較難合理化?」控方則指本案判刑毫無疑問是嚴厲及偏重,但需要有阻嚇力。李官則謂:「咁唔能夠不分案件嚴重性。判到最重,咁咪最有阻嚇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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