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器男追女唔成
冒名貼性愛照報復

蘋果日報 2011/07/20 06:00


中央社報道,台灣馬姓男子追求邱姓女子不成,假冒邱女在網路張貼性愛照片,還網購情趣用品寄給邱女。馬男於法院一審獲判緩刑,但高院認為馬男嚴重危害邱女名譽,改判10月徒刑,不予緩刑。

33歲的馬姓男子愛慕邱姓女同事,卻因追求不成萌生報復心態,從2008年6月起,上網假冒邱女名義開部落格及Facebook,填寫邱女姓名、生日、電子郵件等真實資料,並張貼邱女相片與多張他人的性愛照,甚至以邱女名義在網路謾罵他人、杜撰邱女與男友的閨房趣事。

馬姓男子更在09年,網購情趣用品給邱女,邱女收到網購訂單,懷疑自己資料遭人冒用,隨後才驚覺馬男以她的名義開設多個網誌,然後報警,最終馬姓男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