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莫嘉健昨供稱,無證據顯示死者有任何急性心臟問題。死者肺部充滿水份,肺泡有擴張和破損,並有水腫情況,死因是溺斃。死因庭已傳召所有證人。代表康文署律師陳詞,首先向死者妻致歉,指本案是「冇人想見到嘅意外」;又指關鍵時刻在更台當值的救生員,對未能察覺死者遇溺感失望和後悔,「見到一定會救」。另一救生員因池面反光,致未能發現死者沉在水中;加上死者沒掙扎,身旁泳客亦無察覺不妥。連串事件致死者沉入水中逾10分鐘才被救起。律師直言事件中有數名救生員未問准上司便擅離職守,情況不理想;署方事後已加強和改善員工訓練,確保泳客安全。
案件編號:CCDI641/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