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站在人民銀行的角度,這些金融機構應該及早被取替才是。地下金融機構,不但增加了系統的風險,這些不受央行指揮的金融機構,更是在緊縮政策之下,令信貸繼續擴張的罪魁禍首。
人民銀行隻眼開隻眼閉,從善良的意願看,是因為在法規之下,這些資金來源的確不受監管,當中有不少是企業的盈餘,有些是所謂的理財產品,有些是溫州大戶的儲蓄,但說穿了,統統都是沒有出路的資金。大陸的資本管制,令到資金滯留的根本問題,人民銀行就算想管也管不來。再者,人民銀行要是矯枉過正,人為地刺破泡沫,那就是千古罪人,在大陸這可是殺身之禍。問題是,17萬億的地下槓桿風險,終有一日會蔓延到正規金融系統,屆時人民銀行又會怎樣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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