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的地產商包括長實、新鴻基地產、信和置業、太古、新世界發展、恒基地產、九龍倉、會德豐、地鐵公司、南豐發展、尖沙咀置業、華懋及香港小輪等旗下逾一百九十間附屬公司。代表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涉及要繳付的地租逾十一億元。
余若海指,《地租(徵收及評估)條例》的立法原意,就算地產商向土審處上訴重新估價,仍須先清付地租,法例明確訂出,若已繳交的地租超過估價,署長必會將多收款項退還;法庭批准地產商暫緩繳付,有超越司法管轄權。況且有關地租由九七年拖延至今,署長基於公眾利益才要求地產商先繳付。
案件編號:HCAL71、95、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