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渣打(2888)宣布計劃於本港成立註冊公司,雖然渣打在香港已開業逾百年,但至今依然是英國註冊的公司,市場普遍猜測此舉是為了取得在CEPA下,給予本港銀行在內地拓展業務的優惠。
筆者猜測促使渣打在香港註冊的真正目的,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可享受CEPA給予本港銀行的優惠只是其中一個因素而已,真正的及更重要的動機可能是稅務方面的好處。
早年一些外資行的分析員曾指出,雖然渣打頗大比例的盈利是來自英國以外的地區,但由於它在英國註冊,因而需要支付英國高達30%的稅率。另一方面,目前香港的公司稅率約為17.5%,故此,假若渣打成功在香港註冊後,同時「成功」過了英國稅局及有關方面的一關,則渣打的稅項支出便可大大降低。據市場估計,此舉可增加渣打2004年的盈利約5%,相信這才是令渣打股價得以重上130元的原因。
筆者特地框着「成功」二字,是由於英國有關方面,若認為其行動純為減低稅項而作,則未必會讓其扣減稅項。稅局是何等厲害的部門,相信各位讀者亦心中有數,渣打最終能否成功減低其稅項,相信亦有一番「龍爭虎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