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暴第4宗爆眼】射穿眼鏡直插眼球 中胡椒彈青年:一轉頭就砰過來
旺角胡椒彈熱話專題
催淚煙毒性引發公共健康爭議後,有傳中央下令,前線警員執法時務必克制使用催淚彈。近期催淚彈投放次數有所減少,但警員使用胡椒彈等武器情況卻明顯增多,更被傳媒多次拍到近距離射到途人。繼早前有少女、記者及教師不幸爆眼後,阿富是警暴下第四宗爆眼受害人,亦是首名遭胡椒彈爆眼的傷者。
週二(10日)凌晨,示威者於旺角彌敦道一帶快閃堵路,遭防暴警察以胡椒彈槍近距離發射驅散,仿如行刑,多名途人無辜中彈,頭眼受傷送院治理,阿富是其中一人。
「中槍第一時間的感覺是一片空白,覺得眼球不見了。」阿富向本刊記者說,當晚他路經現場,轉頭一刻,突然在一個身位的距離,有胡椒彈穿過眼鏡,直插下左眼球,「我原本是戴眼鏡的,但連鏡片都擋不住那顆子彈、直擊我的眼睛,可想而知當時的衝擊力到底有多大。」
現場義務急救員馬上為他處理眼部傷勢,血染了一張又一張的紗布,「左眼突然看不見東西,又痛又流血,真的很害怕自己從此失明。」
他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醫護人員檢查後,證實他的左眼球破裂,有一條裂縫,必須即時進行修補手術,否則有失明之虞。
經手術治理後,眼球裂縫已經修補,但醫生告誡他,必須小心處理傷口,避免傷口受細菌感染,至於視力受損程度,需待眼球的積血消退,才能進一步檢查確認受損程度,「暫時知道的是,我看遠近、立體事物的能力可能會有點受損……現時視野亦較模糊,一用力會感到痛,要再做檢查才能確認。」
由於要養傷,他需休養至少一個月,生計難免受到影響,「家人最擔心是我會否從此盲掉,一想起以後可能再看不見東西,那一下真的很恐怖。」
阿富表示,會向律師徵詢意見,爭取公道,「我也很想知道,為何我只是外出,卻會受到這等對待。」
研究槍械約二十年的阿祺向本刊記者表示,胡椒彈槍結構上與現代野戰遊戲常用的Paintball Gun (漆彈槍)相近,原理大致是利用槍支上的高壓氣樽,推動尺寸大約一厘米、重約三克的胡椒彈射出,威力高達十七至十八焦耳,相等於本港法定氣槍威力上限兩焦耳的九倍。
阿祺估算,假設胡椒彈槍以氣壓約一千三百磅的二氧化碳驅動,胡椒彈從槍管射出的速度,可高達時速三百六十公里,與現代跑車最高速度相若。
阿祺強調,一般氣槍發射小近兩毫米的BB彈,已能射穿汽水罐,而使用尺寸大近五倍的子彈的胡椒彈槍,破壞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言:「胡椒彈連汽車側門車窗都能打爆,若然擊中頭部,尤其是眼鏡位置,就會好像(週二)當晚的情形一樣,鏡片承受不住子彈衝力而爆裂,繼而爆眼。」
阿祺另外引述胡椒彈槍的使用者指引,指廠商建議避免向兩米內範團的人士射擊,三至五米範圍內亦只能射擊四肢或軀幹部位。而參閱警方的武力使用指引,警員面對威脅時,可以使用對等武力,即三至五米範圍內發射胡椒彈槍以作制服疑犯,惟指引亦標明,警員不可射到頭部等要害。
他解釋,有關規定源於胡椒彈在近距離發射下,威力仍足而致命,「理論上是距離愈遠,子彈威力愈弱,反之愈近愈大殺傷力」。
然而近日所見,防暴警察近距離使用胡椒彈槍射到民眾頭眼部位的情況,卻是愈見普遍。阿祺強調,單是射中軀幹下半部的位置,已經足而產生劇烈痛楚,從而將人制服,因此他對警方做法表示質疑:「他們受過專業槍械訓練,要打中頭部自然很容易,但是,是否有需要以致命方式制服犯人呢?」
採訪:關家明
-----------------------------
【壹週刊直播平台 ChannelNEXT】
全城抗暴 區區論壇同你深度剖析
立即睇
-----------------------------
【升級壹會員登記站 為你解疑難!】
親臨旺角做升級壹會員,即送「香港人:抗爭之夏」限量明信片
詳情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