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車禍】聽障人士必須戴助聽器才可駕車 全聾人士或不獲發牌

蘋果日報 2019/03/24 13:56

車牌限制吐露港公路奪命車禍聾啞人士

今晨吐露港公路奪命意外中,警方消息指涉嫌醉駕被捕的私家車司機據悉是聾啞人士。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估計,涉案的被捕私家車司機應該是聽障而非全聾,因全聾的人聽不到響號或途人呼叫,行車或有危險,未必會獲發車牌。至於聽障人士,據他所知只要戴上合適的助聽器及獲醫生發信推薦,應該可以考車牌及駕車。但羅少雄稱,保險公司有可能會要求有聽障或有其他傷殘問題的車主(駕駛者)繳交較多的保費。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亦指出,聾啞人士申請駕駛執照時,須向運輸署申報自己需要佩戴助聽器,其駕駛執照上一般亦會註明,司機要佩戴助聽器,情況就像有近視的駕駛者需要佩戴眼鏡確保視力正常一樣,以保障行車安全。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網頁則指,傷殘人士包括聽障人士申請駕駛執照時,須通過醫生推薦及經運輸署測試滿意後,方可申請駕駛考試,以聽障人士為例,考車牌人士須要佩戴助聽器。
運輸署資料則顯示,傷殘人士若希望考車牌,須要先到運輸署駕駛事務組接受初步評估,包括測試視力、手握力、腳踏力度和反應時間等,如有需要,或會轉介到醫管局社區復康中心接受更詳細評估。傷殘人士要在獲得批准信後,才可到牌照事務處申請駕駛執照。
今次奪命意外,起因是私家車聾啞司機在高速公路遇意外後橫亘路中,後來駛至貨車收掣不及撞上。李耀培提醒在高速公路若遇上意外,司機最重要是必須保持冷靜,及立即打死火燈及報警求助,令後方的車輛可提高警覺及作出迴避。李懷疑,意外中貨車跟車工人被拋出車外致死,有可能是該乘客可能沒有佩戴安全帶或佩戴方法不當(如過於「寬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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