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涉縱火損毀中銀櫃員機 中四男生保釋須全日留家

蘋果日報 2020/03/09 13:08

縱火保釋中銀櫃員機抗暴之戰

華富邨商場的中銀櫃員機上月中被縱火損毀,月底警員拘捕一名17歲中四學生,控以一項縱火罪。男生早前提堂後不准保釋,他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批准,條件包括3萬元現金、以及父母作為擔保人合共交出6萬元現金;除非與律師會面或看醫生,否則被告必須全日留在家中,直到學校復課,改為遵守晚6朝6的宵禁令。
17歲劉姓中四生被控於今年2月12日在港島華富(一)商場地下的中國銀行(香港) ,與16歲溫姓男子縱火摧毀自動櫃員機、存款機和支票存入機各一部。案件上周一首度提堂,被告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取得鑑證化驗報告。
被告今向法庭申請保釋,獲父母、校內訓導主任和社工到庭支持。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聽罷辯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保釋,條件是須交出3萬元現金,父母分別擔任擔保人須交出合共6萬元人事保釋金,其間被告不可離港、每周須在父母陪同下到警署報到一次,並且禁足案發現場。
此外,被告於4月20日學校復課前須24小時留在家中,復課後則須守每晚6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他可外出與律師會面或到醫院覆診,但須事先通知警署。
【案件編號:WKCC4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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