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風雲|何超賢要求就賭王遺產委任遺理人

蘋果日報 2020/09/29 12:54

何超賢何鴻燊賭王爭產風雲遺產管理人

「賭王」何鴻燊今年5月26日離世,其遺產分配一直為外界所關注。長房二女何超賢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為亡父的遺產委任兩名遺產管理人,並將早前向法庭存入「知會備忘」的長房四女何超雄、「十姑娘」何婉琪兒子何東舜銘、二房長女何超瓊列為被告。而據何超賢於法庭文件引用的條文,是用於死者生前未立下遺囑,或留有影響其遺產的遺囑,但未委任願意並有能力人士擔任遺囑執行人的情況。
原告何超賢申請法庭命令,要求引用《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36條,委任Alvarez Marsal Asia Limited的兩位人士,即Wing Sze Tiffany Wong和Edward Simon Middleton為共同及個別遺產管理人,並指須就有關申請遵從司法常務官的要求提交所需文件。至於相關申請和管理所需費用,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將按Alvarez Marsal的成本計算,由每小時2,535元至6,630元。
根據法例,第36條為「就無遺囑者的遺產委任遺產管理人」,條例列明「凡任何人完全未就其任何遺產立遺囑而去世,或雖留有影響其遺產的遺囑,但卻未委任一名願意並有足夠能力領取遺囑認證的人作為該遺囑的遺囑執行人,或遺囑執行人於該人去世時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或法院覺得需要或方便委任某人為死者遺產或遺產中任何部分的遺產管理人,而該人並非假若本條例未獲通過則依照法律本會有權就該遺產獲授予遺產管理的人,則法院可在符合第25條的規定下,委任一名其認為適當的人為遺產管理人,如該人須按本部規定或法院指示給予保證,則法院可在其給予保證後作出委任,而每項如此作出的遺產管理均可由法院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加以限制。」
何超賢將何超雄、何東舜銘、何超瓊列作被告,是因各人早前均向法院存入知會備忘。現行法例下,存入知會備忘後,任何其他人士要申請承辦遺產,也要通知已提交知會備忘的人。知會備忘有效期為半年,半年後若有需要可再作申請。
據知賭王生前已擔心出現爭產問題,所以各房早已經分產,在2018年前,四房各子女和太太們已各自分得一筆錢。但賭王分產之餘,都留了一些私己錢以防萬一,據悉這些私己錢都有5、60億,所以賭王分產後,依然有立遺囑。不過他有些海外資產和股票投資歷史悠久,可能連自己都忘記,家人也未必知道,直至最近,賭王的律師或私人投資顧問提醒,何家人才知道原來賭王還有一些私人海外投資物業或資產沒寫在遺囑內,所以現在要慢慢從法律途徑申請取回來。
【案件編號:HCMP15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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