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豁免或暫時容忍的僭建物,必須於今年6月28日或之前建成,其後的僭建物則必須清拆。明年4月至9月村民需向屋宇署遞交僭建物的照片、尺寸、建成日期及文字描述,以作識別。發展局強調,若村民於明年9月30日或之前未有向屋宇署申報僭建物,無論涉事僭建物何時興建,也不獲豁免,局方會當作新僭建物處理,交由屋宇署執法。以防有人虛報僭建日期,局方會透過地政總署高空拍攝的航空照片作對比。
居於元朗大棠水蕉老圍的曾先生向本報表示,其村屋有加建天台屋,且於期限前建成,雖暫時合乎豁免資格,但他也未必向當局登記,「跟大圍睇吓點,如果個個都唔登記,我都唔會」。他坦言「煮到埋嚟先食」。另有元朗村民表示,購買村屋時僭建物已存在,但表明不會清拆,也不會主動申報。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昨稱,就新界丁屋僭建問題,鄉議局與發展局仍在談判階段,未達共識,批評當局單方面採取行動,並不合理。據他了解,大部份村民均會拒絕申報,且僭建物屬豁免或暫可容忍與否,當局事前未有諮詢村民有關類別如何界定,呼籲當局尊重新界村民的生活方式,應對大多僭建物予以保留。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直言,村民態度強硬,發展局能否執法存疑。他又指,清拆新界丁屋僭建物,跟市區有很大分別,需花較多人力和時間,但最終也未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