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郭京毅,198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進入外經貿部(2003年改名為商務部)條法司工作,2007年3月出任條法司巡視員。有報道稱,郭因審批某外資項目涉嫌受賄,而案件亦先後將涉及有關項目審批的其他部門官員鄧湛、劉偉等拉下馬。
據悉,郭京毅任職的條法司為商務部重要部門。據業內介紹,「簡單說,條法司的職責是法規的制訂和法律適用標準的釋明,也就是說,條法司制訂的法規,如何適用,要請條法司來解釋。事實上,這種適用的解釋,權限是相當大的。」如大型的外資併購活動,以及中國企業到境外投資,或外資企業投資大陸,都必須經過條法司審批,因此條法司被形容為握有項目的「生殺大權」,成為中外企業籠絡的對象。據悉,郭等人結成利益聯盟,在審批項目的過程中涉行賄。
北京《財經》雜誌/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