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婚前故意隱瞞生理缺陷,致使婚後三年多兩人沒有夫妻生活,也沒有生育子女。為了追求自己的性福,擺脫這段痛苦的無性婚姻,妙齡少婦先後兩次向江蘇大豐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11月15日,該離婚請求終獲法院支持。
2007年初,少女吳某經人介紹,與王某相識。次年兩人舉行了婚禮。新婚之夜,熱情主動的新娘子吳某竟然發現丈夫王某有先天性生理缺陷,不能進行性生活。王某的隱瞞讓對生活充滿憧憬的吳某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兩人的感情遂蒙上了一層陰影。
後兩人四處求醫未果,夫妻感情逐漸疏遠。2010年初,吳某起訴離婚,法院以兩人感情尚未破裂為由駁回其離婚請求。
法院判決後,兩人未能和好,繼續分居。吳某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於2011年9月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經審查,原、被告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告首次起訴離婚被駁回後,兩人繼續分居,夫妻關係未曾改善,故認定兩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遂支持原告吳某的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