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口口聲聲支持修訂惡法的政客,見勢色不對紛紛轉軚,裙拉褲甩醜態畢露,我雖然不是有兩個口的官,卻也懂得充份利用變節的基本權利,上星期喊破喉嚨的口號,現在已經一百八十度變成「千萬勿讓林鄭下台」。太古廣場外悼念墮樓控訴者堆積的鮮花開始凋謝,有承擔的市民都乖乖到場收拾啦,一意孤行將添華道搞成添煩添亂道的罪魁禍首,有乜理由可以逍遙法外,不親自處理臭氣熏天的蘇州屎,拍拍屁股說鬆人便鬆人?這豈不就像那個逼到教員不堪壓力跳樓自盡的校長,事發後無限期放長假,把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難道大家願意眼白白目睹千古罪人一個唔該,收拾細軟跟隨不理政事不理世事的老公搬到大英帝國,天天坐在麗池翹起尾指嘆下午茶,繼張曼玉之後為旗袍發揚光大?脫歐脫到唔嗲唔吊的前殖民地宗主國,恐怕冇咁得閒移交逃犯,秦城監獄為她準備的美食,只好全部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