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經個多小時會議後,委員未能就剪布方案達成共識。譚耀宗會後稱,委員對四個方案持不同意見,亦對是否等待法院就曾鈺成剪布裁決訴訟有判決後,才討論剪布機制有不同意見,故立會秘書處會先整合昨日會上委員的意見,以便5月13日再開會討論。
委員李卓人表明,委員會應先等法院有判決後才討論,又指在兩害取其輕下,傾向要先在內務委員會以三分二大比數議員贊成、再加上在立法會會議上以分組表決通過才能剪布,因為不應讓立法會主席有過大權力。不過建制派議員梁美芬質疑有關方案會否違反《基本法》,認為其他方案,如由立法會主席決定何時終止辯論,或由主席裁定哪些修訂屬瑣屑無聊較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