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龍自稱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讀書,畢業後在全國參加比賽,夢想成為歌手卻處處碰壁。他說:「內地歌唱比賽很多有內定,你後面有人就能進決賽,我參加過很多比賽,但到最後被潛規則下去。」
今年聖誕阿龍首次來港,他很珍惜香港的表演自由,「只有這裏才可在街上很放鬆、很自由唱歌,一點壓力也沒有」。他試過在深圳東門大街表演,卻被城管驅趕,「城管過來說你不准乞討,我說這個不屬於乞討,是在賣藝。我用自己本事去唱歌給別人聽,大家喜歡我歌聲才給我錢」。城管最後搶走他的音箱,要他交500元人民幣才能贖回器材。
阿龍在旺角每日賣藝六小時可賺600元,當中250元用作租住重慶大廈房間,扣除每日伙食費50元,七日賣藝賺逾2,000元,但他認為途人駐足傾聽、掌聲才是最重要,「不是說錢多錢少,主要是開心,昨天很多人圍着我聽我唱歌,感覺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