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些球場是11人場的大小,但裝上小型球的龍門框,想一展身手的勇猛門將被嚇儍了!又有朋友說租了人造草場,到達後發現完全失修,球場全鋪上厚厚的粗沙粒;人造草原意是比硬地安全,結果卻是全個時段包括門將也不敢「落地」,因為正常人也不會用粗砂紙磨面或磨大髀!還有不少所謂人造草場地,草面卻比家門的「出入平安」膠地氈還要薄,「地氈」之間也經常出現破爛不堪、置使用者於危險的縫隙。
管理上也有很精奇之處,之前說過每節個半小時根本容不下一場比賽,除非你中場不用休息!又有些球場由管理員把守,在你租用那節開始前10分鐘不准進入場地範圍,場外也沒有熱身的地方;管理機構似乎不知道,做任何運動前都要有足夠熱身及伸展。
坦白說,過去廿多年本地在球場設施、場地科技、維修保養,以至公共租用及規格管理上,都有點裹足不前。若不想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最好實行重整,否則不如改改這些球場的定義或名稱,例如把完全不合規格的場地改稱Ball Kickers Wonderland,那就任由機構定義,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何輝
廣東省體育台體育評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