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蓮臺殺人案 四少年囚5至20年

蘋果日報 2009/02/18 00:00


【本報訊】被指有黑社會背景的青年因在網吧與男學生結怨,並遭恐嚇,在一個月後連同十多名童黨拿鐵通向男學生復仇,結果男學生遭活活打死。四名過去無案底、聲稱只是受命行事的童黨,被裁定誤殺或謀殺罪成,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至20年。
被裁定謀殺罪成的被告包括黃達思(19歲)、陳子豐(18歲)及陳浚銘(16歲),三人均為學生,07年8月案發時均未滿16歲。成年罪犯被裁定謀殺罪成,須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但少年罪犯,法官可行使酌情權判處較短刑期。
陳鑑林寫求情信
法官包鍾倩薇判刑時指,被告在有預謀下結黨犯案,為了報仇向手無寸鐵的死者施襲,導致死者喪命的悲劇。法官指黃達思的刑責最重,他有份拿着鐵通毆打死者,但不是令死者致命的襲擊,判囚20年。陳子豐只是負責通風報信,報告死者的所在位置,判囚16年。陳浚銘有份拿着鐵通,但沒有施襲,判囚18年。被裁定誤殺罪成的文嘉達(18歲),案發時擔當通風報信的角色,判囚5年。
陳浚銘的父親昨表示會考慮上訴。他向記者稱,兒子為人純品,非大奸大惡。兒子與其中一名主腦黎建邦不相熟,只是見過幾面,因認識其中一名污點證人,才誤打誤撞牽連其中。此外,陳子豐的代表律師求情指,陳子豐積極參與區內活動如舞獅等,獲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撰寫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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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吧打機糾紛被殺的15歲死者胡羽熹。
兩名主腦仍在逃
控方在庭外表示,主腦黎建邦及吳家樂仍然在逃,雖然有證人曾指兩主腦有黑社會背景,但控方未有證據顯示兩人與黑社會有關。
案情指,黎建邦在案發前一個月,在網吧內關掉案中15歲死者胡羽熹的電腦,遭胡持鐵枝恐嚇。黎為報復,與童黨在07年8月25日晚,持鐵通走到牛頭角玉蓮臺第3座外襲擊胡。胡頭骨爆裂,翌日不治。同案成年被告朱耀強(19歲)早前因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