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管有4支汽油彈今認五罪 與另兩人同還柙下月判刑
消防員汽油彈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已婚消防員被指於去年旺角警⺠衝突中管有四支汽油彈,並且參與非法集結及拒捕,被捕後一度還柙逾半年,錯過幼子出生,亦未能照顧患抑鬱妻子,直至今年5月始獲准保釋。消防員今於區域法院認罪,是首次有消防員牽涉抗爭案件而被定罪。他獲上司撰信,並有逾50名同僚聯署求情。辯方透露,被告一直表現出色,曾獲頒「花雞繩」嘉許。被告自認當日行事盲目,深感後悔和羞恥。連同兩名承認非法集結罪的被告,三人還柙至明年1月15日,等候一系列報告始判刑。
現年34歲的被告消防員方志雄,今日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五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四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鎚、一把彈簧刀及無線傳聲器,並且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以及參與非法集結。據知方現時已停職。
同案17歲的被告男生承認非法集結罪,26歲銀行會計趙皓雋則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管有兩支汽油彈和兩個打火機。
同案另有兩名被告早前表明否認控罪,當中包括另一名消防員,案件已排期明年7月5日開審。一般情況下,認罪被告會待審訊結束始判刑;惟方志雄等三人希望提早接受判決,以盡快開展新生活。
方志雄的代表大狀求情時,呈上17封來自同事、同學、親人和社工的求情信,其中一封由逾50位同僚聯署。大狀指方於10年前加入消防處,工作表現優秀專業,上司也對他讚賞有加。方更曾於2017年8號風球中參與拯救行山人士,獲處長頒發「花雞繩」嘉許。方亦因其工作熱誡和勤奮,深受同事愛戴。
方對於當日盲目行事感到後悔和羞恥,並謂若時光可以倒流,他會作出不同選擇;但他深明犯錯沒有藉口,願意承擔罪責。大狀表示,方雖被搜出武器,但無證據顯示他曾使用,本案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至於17歲被告學生亦獲校長、班主任、老師與社工撰信求情。代表大狀指他在足球方面擁有天賦,10歲已獲選拔接受足球訓練,其後更代表香港參加比賽。今年升讀中六的他,希望憑藉天賦考入大學體育系,志願將來成為足球教練或體育老師。而已還押13個月的趙姓被告,求情則指他已受到深刻教訓。趙實為大學生,只是兼職工作,有良好品格,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晚上約10時15分,大批人士在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派員到場進行驅散。集結人群在現場堵塞道路,地上有磚頭等其他雜物。方被目睹手持汽油彈,並將之丟棄在地上。警員X將方的背部壓在行人路上欲逮捕制服時,方一度激烈反抗,不僅打中X的頭盔和面罩,更用力把X撐起,最後才遭上鎖制服。17歲學生和趙其後亦被捕。
方被搜出身藏一把彈弓刀、一部無線電傳聲器、七條索帶、一支鎚頭包膠的鎚、一把剪刀、一支兩端包膠的鐵筆和三支汽油彈。趙亦被搜出兩支汽油彈及兩個打火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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