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保護區「放火」拍婚照?網民圍剿準新人 原來跟車太貼
鶴嘴婚攝照片火星鎚煙火效果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條例
有準新娘上載婚攝照片,聲稱拍攝團隊偕她與未婚夫「上山下海玩埋火」,相中可見攝影師以火星鎚模擬煙火效果,另外數張相片則見這對準夫婦在海水中拍攝,甚至靜待海浪湧至,為了拍攝效果可謂「去到盡」。網民隨即質疑該批婚攝照片是在本港唯一海岸保護區鶴嘴拍攝,涉嫌違法,並在準新娘的博客留言,批評對方破壞海岸保護區,行為與內地大媽無異。
不過,漁護署發言人回覆,兩人在海中等待大浪的照片並非在鶴嘴拍攝,該署人員評估現場環境,相信拍攝地點是石澳。至於以火星鎚模擬煙火效果的照片,因照片太黑,看不到附近環境,難以判斷具體地點,惟相中可見拍攝地點在海平線上,並不屬於海岸保護區範圍。因此,按目前資料,該次婚攝並未觸犯《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條例》。
《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條例》規管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的活動,包括不可游水、潛水、損壞泥灘及懸崖等海岸線特徵、燒烤、露營、捕魚或帶走任何動植物,亦不可進行商業活動。違例者若定罪,可監禁1年及罰款2.5萬元;若為持續的罪行,則按持續的時間每日額外罰款400元。
有準新娘上載婚攝照片,聲稱拍攝團隊偕她與未婚夫「上山下海玩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