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黃金騙案呃近1億元 上市公司主要股東被通緝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獲一宗涉款9,500萬港元的「出租黃金」騙案,案中苦主主要為內地人,昨日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三男三女,由於騙案涉及 本港 一間上市公司,警方正通緝該上市公司4名人士,當中包括主要股東。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表示,警方接獲受害人報案,投訴一間本地公司借用一間上市公司的合作關係,宣傳實物黃金條租賃保值計劃,該公司聲稱所有金條均有國際機構認可,購買及租賃黃金過程亦有本地律師見證,加上有本港上市公司擔保,從而增加受害人信心。
陸振中稱,該本地公司會安排受害人購買黃金,每條金條約30萬港幣,之後本地公司接管有關金條,並聲稱用以租借給上市公司,而受害人則可收取保證回報,年利率約6.6-7.5厘,每月定期派息,租約期滿後可取回本金或金條。
不過,受害人不但收不到保證回報,該本地公司更於今年年初結業,受害人連金條或本金也不能收回,血本無歸下報警求助。
商罪科接手調查後,發現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間,總共有20人被騙,涉及279公斤金條,總值9,500萬元。商罪科調查亦發現,該本地公司曾將164公斤金條出售,套現5,100萬元 ,之後存入該公司戶口,以及涉案上市公司有關連人士的戶口,至於涉案金條則一直未曾出租予上市公司。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朱堅華表示,20名受害人中只有一人為本地人,其餘19人為內地人,他們報稱商人、律師及學生,主要透過地產、保險、移民經紀,認識到涉案本地公司的銷售人員,接觸出租黃計劃。案中最大單一損失為2,200萬,受害人為內地人,而部份人參與計劃後頭幾個月曾獲得保證回報,但全部人未能取回本金或金條。
被捕6人,3男3女, 26-51歲,為本地公司的管理層及銷售人員,另外亦涉及另一間買入黃金的公司職員。本案涉及三間公司,警方估計他們於2018年開始營運,三間公司原本均從事貴金屬買賣。朱堅華稱,警方曾搜查涉案上市公司,並撿獲一批文件,包括受害人購買及出租黃金的合約,此外亦有電腦及手提電話,正追緝上市公司4名涉案人士,當中包括主要股東;警方亦凍結被捕人共310萬元存款,及正調查他們的兩個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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