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銀問題起爭執 判頭鐵鎚襲妻輕判監禁3年8個月

蘋果日報 2018/12/19 15:13

陳厚光鎚傷妻子

在前妻和兒子眼中是孝順仔兼好爸爸的六旬裝修判頭,因患癌影響工作,以致收入大減,自此常與第二任妻子為錢銀問題爭執,妻子更申請離婚,判頭曾因家暴罪行而被判守行為。去年8月,夫妻兩人再生齟齬,判頭在兩女面前,手持鎚子猛擊妻子頭部,令她當場頭破血流,一度腦出血及神智不清。判頭一度危坐窗外簷篷欲尋死,最終被捕。他今在高等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受傷後反應較常人慢的妻子,不計前嫌,到庭為他求情。法官終輕判被告入獄3年8個月。
被告陳厚光(62歲)承認去年8月3日,於天水圍天晴邨寓所內蓄意傷害妻子X。案發後說話及反應均較常人慢的X,今在社工陪同下到庭,親向法官呈交求情信,承認案發時說話激怒被告,才令事件發生,事後她曾探望丈夫,並已原諒他。
法官相信被告「火遮眼」失控犯案
法官指被告以鎚子施襲,無疑令妻子受嚴重創傷;惟從被告背景可見,他因健康狀況引發的問題,承受巨大壓力,相信被告案發時因為「火遮眼」才失控犯案,接納當時表現並非其一貫性格,加上被告有悔意,事主亦替他求情,決定判被告入獄3年8個月,同時因其守行為期間犯案,罰款2,000元。法官勸被告珍惜家人,好自為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由從事裝修工作至後來開公司任判頭,均是體力勞動工作。但2014年確診患膀胱癌後,健康大不如前,即使手術後康復,其他病痛亦影響工作表現,工作量和入息均告減少。被告常為此與妻子爭拗,案發時被告因相信妻女會離他而去,一時情緒失控才犯案,事後已後悔,更一度欲尋死。他為事件向所有家人道歉。
被告的前妻與三名兒子也致函法庭,讚被告是好父親和孝順兒,從未見過被告使用暴力,今次事件令他們大感震驚。
兩女拖母親入房並報警
案情指,被告於2001在內地認識X並發展婚外情,其間X為被告誕下兩名女兒。至2009年被告與X在內地結婚,2014年X獲批來港定居,惟兩年後申請離婚。去年7月家暴事件後,X與現年分別13歲及15歲的女兒獲安排入住庇護中心,同月月底返回案發單位暫住數天。
案發當日早上,被告問X是否不再回家,又指會將門鎖換掉,X回應指「你想換鎖就換」。被告隨後衝入廚房,拿出30厘米長的鎚子,當住兩名女兒面前,從後擊打X的頭部一下,X當場倒在血泊中。兩女立即將母親拖入房內上鎖並報警。其間被告曾兩度踢門欲衝入房不果。警方接報到場,看見被告危坐主人房窗外簷篷,聲稱自殺,經五小時談判後,始勸服他爬回屋內。
X送院後證實頭骨裂傷、左硬膜上血腫和蛛網膜下腔出血,須接受緊急開顱手術取出血塊,事後曾出現懷疑偽癲癇病,出院後因頭痛和口齒不清再入院,檢查時神智不清,腦部掃描顯示其腦內血管聚集間隔縮減,顱腔內積氣,須接受物理治療和職業治療。
【案件編號:HCCC210/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