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風暴】責未經同意捐亡父遺物 李顯龍斥弟妹誤導公眾

蘋果日報 2017/07/03 22:02

李顯龍李瑋玲國家文物局李顯揚星洲風暴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三兄弟妹公開決裂的風波越鬧越大,李顯龍被弟弟李顯揚指控以權謀私,包括取得他與李瑋玲與國家文物局訂立、捐出亡父李光耀故居內一些遺物的相關送贈契。李顯龍回應時強調,在公在私他都有權閱覽這份契約,身為公職人員亦有責任制止家人的不當行為。
李光耀去世後,李顯揚和李瑋玲曾以遺產執行人身份,把父親故居內部份遺物捐給國家文物局。早前兩人質疑普通新加坡公民根本不可以向國家文物局索取送贈契,指控李顯龍公器私用,利用公職人員身份介入私人糾紛。
李顯龍在國會作證時反駁,他也是李光耀遺產受益人,弟妹訂立送贈契前卻沒有跟他商量過,他說:「就因為我以總理的公職身份閱覽這份契約,就說我不能與家人提及此事,就是無稽之談。」
李顯龍又解釋,他發現弟妹所訂的送贈契約內容「繁苛兼無理」,例如要求文物局每次展出遺物時,要同時展示李光耀遺囑對故居『拆除條款』的僅僅前半段內容;而契約又列明如果違反條款,李顯揚和李瑋玲可隨時以一元坡元(約5.7港元)索回所有文物。李顯龍批評「這根本不是捐贈,他們誤導了公眾。」他強調身為總理,大家都會指望他就算發現家人做錯事,也會出面矯正。
新加坡《聯合早報》/《海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