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11月17日在科學館道向理大對開的抗爭者發射催淚彈,同時防暴警沿柯士甸道向漆咸道南推進,其間一部白色私家車駛至,被指企圖從後撞向警員。防暴警向私家車開了一發實彈,車輛其後掉頭駛走。私家車司機最終於本周一被捕,遭控襲警、危險駕駛及無牌駕駛等罪。案件昨提訊,據知被告牽涉另一宗詐騙案及危駕案,四年前已被列入通緝名單。
報稱裝修工人的被告湯昌隆(29歲)被控八項罪名,包括襲警、危險駕駛、未有出示身份證、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罪,及兩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控罪指被告於11月17日柯士甸道外襲擊執勤警員A;被告另被指於12月2日在旺角上海街,未能向警員8827邱華威出示身份證,當天他無牌駕駛另一車輛。由於警方仍須時檢驗彈頭及閉路電視片段,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