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委員解釋,醫生被刑事檢控在法庭受審,定罪標準好高,因證據要毫無疑點才能裁定罪名成立。但醫委會是按照醫生的專業守則,裁定醫生是否專業行為失當,「舉證標準唔需要去到毫無疑點,同民事法庭一樣,喺睇吓佢有罪嘅可能性高或低。今次湯勇文案件有晒錄影,清楚顯示佢點樣檢查病人,又冇否認啲相唔喺佢影,相嘅內容我哋(醫委會)睇過晒,作為醫生冇辦法接受佢咁樣嘅行為」。翻查資料,今次湯勇文案件是醫委會有史以來最重的刑罰。09年精神科醫生羅文友與患有嚴重精神病的女病人發生性關係,醫委會指他繼續執業將對社會構成危險,判處他無限期停牌,但只規定10年內不准申請復牌,而湯勇文則是被醫委會重判永久停牌。有委員透露,今次判刑將成先例,「絕對要嚴懲,因為我哋見近來越來越多呢啲個案,醫委會要向外界發出清晰嘅訊息,話畀啲醫生知唔可以心存僥倖,咁樣對待病人嘅態度,完全唔可以接受!」《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