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佔領區前年11月清場,警方拘捕多名涉違反禁制令人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但因律政司漏招而撤控。法庭批准律政司重新檢控,眾被告不服,提出上訴。被告一方今要求上訴庭作出指示,表明屆時上訴聆訊是以刑事抑或民事形式及程序進行。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兩者處理方式並不相同,故要有法庭指示才可作出準備。上訴庭亦同意兩者不同,例如刑事程序會有陪審團。上訴庭最終決定以民事程序進行聆訊,理由稍後宣佈。上訴聆訊排期於下月18及19日審理。
另外,本案涉及37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及黃浩銘等人,但今日只得郭陽煜及陳子勳兩人出現。被告一方回應法庭稱,眾人未受保釋條件限制,依例可不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