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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繁忙申請豁免遭拒
南華主席需任陪審員

蘋果日報 2008/04/22 00:00


【本報訊】上市公司南華集團主席吳鴻生,昨委派大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免任陪審員,解釋自己基於公務繁忙,身為四家上市公司主席,公司在內地的業務繁多,經常到內地公幹,公務纏身致未能履行陪審員的職責,不過他的申請不獲批准。
現為南華集團主席的吳鴻生,素來作風低調,其女兒吳旭茉(英文名Jessica)曾打理家族旗下、以她英文名命名的本地女性雜誌《Jessica》,更於06年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
曾獲准免任三年
吳鴻生昨沒有到庭,只透過大律師提出申請,其大律師指法庭已傳召吳鴻生出任陪審員,但吳身為四家上市公司主席,包括南華集團、南華金融、南華工業及南華置地,員工兩萬多人,參與內地的項目多達29項,公務繁忙經常往返內地,不能履行責任,並指吳曾於01年以類似理由提出相同申請,獲准豁免任陪審員三年。
不過,法官貝珊認為,不少人與吳鴻生的情況相似,認為他有能力出任審期較短的案件,倘若法庭就案件遴選陪審員時選中他,屆時可再向主審法官解釋及申請免任陪審員。
案件編號:HCMP6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