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逆權侵佔銅鑼灣單位

蘋果日報 2013/09/06 06:00

銅鑼灣逆權侵佔時效條例

自1978年起居於銅鑼灣德信街美蘭閣單位的女子,稱當年以500元口頭租約形式租住該單位,但業主自1981年8月起便沒有再現身收租,她與家人一直佔用該單位達32年,並時有支付單位的維修、差餉等費用,故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依《時效條例》以取得單位的業權。

原告ChoiLaiSheungSandy,控告單位業主OngL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