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逾40個本地及海外物業、曾被稱為「劏房大王」的一名資深物業投資者,因婚外情與前妻離婚。前妻稱與他在家事法庭簽署協議,處理財產分配及贍養費事宜後,發現他隱瞞資產,又不顧兩女的學業及健康問題,遂於上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銷有關協議。
原告周淑芳在入稟狀稱,她1989年與被告何永鴻結婚,育有兩名現年23及16歲的女兒。原告2013年10月申請離婚,雙方去年3月簽署協議。但事後原告發現被告隱瞞資產,包括他聲稱負資產的公司,實際股本總值逾900萬元,另有油麻地街舖以7,800元出租,以及曾以160萬元買入公司及中港車牌。此外,被告又冒她簽名,將共同持有的公司物業抵押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