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蘋台】廿三條立法 港人「被」支持阿爺武統台灣?
廿三條花生蘋台
特區政府終於運用《社團條例》將「香港民族黨」定性為非法組織作出取締,相信後續行動會陸續有嚟。從土共及相關人士反應,似係要為廿三條立法搭緊個舞台出嚟,俾特區政府上演一場「大龍鳳」。其實,早已有法律界人士同學者指出,香港現存嘅法例,足以處理廿三條所針對嘅7項「禁斷」行為。但阿爺想要嘅係,一條打擊「叛國、分裂」嘅獨立法例,其中一個客觀效果,係會令將來若果喺香港出現針對「祖國」而有嘅反戰和平運動,都會自然被視為叛國、分裂國家而被取締或定罪。
呢個絕對唔係無的放矢。阿爺一日不放棄武力統ㄧ台灣,都有爆發戰爭嘅可能,有誰能保證此事唔會喺10年、20年內發生?若有戰爭嘅可能,阿爺必然會做好包括政治、軍事同埋法理上嘅準備,特別係要做到統一「全國意志」,咁又點會容忍香港出現一啲佢唔想聽到嘅另類聲音。
再睇番基本法廿三條所要求立法禁止嘅7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組織與這些外國組織建立聯繫。有分析指,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已可處理廿三條嘅「叛國、煽動叛亂」。而《官方機密條例》就可打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至於《社團條例》則可防範外國組織嘅政治行為。但唯獨「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兩種行為沒有在現行香港法律中註明禁止。因此,有意見認為,要另立新法,更全面滿足基本法廿三條嘅相關需要。
若果呢條法例係以反「分裂國家」作為骨幹,再延伸到其他被禁止嘅叛國、煽動叛亂等層面嘅行為,他朝香港人就會自動被預設為「支持統一」。大吉利是講句,若將來阿爺真的要武統台灣,而香港又出現一啲反戰活動同埋團體組織,無論你點講話要爭取和平,就因為你「阻礙」祖國統一,極有可能被標籤為主張「分裂國家」,甚至因同情「敵人」而涉嫌「叛國」,或因與海外人士串聯爭取和平,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而遭「治罪」。
就係咁,阿爺要特區政府就廿三條立法,將來絶對有可能用嚟取締嗰啲針對阿爺嘅和平反戰遊行示威活動,甚至團體組織,從而合法地剝奪香港人喺呢方面嘅言論同集會自由。熱愛和平、自由、民主嘅香港人,即使到時幾咁想開口都好,但已「刀架頸上」,被迫keep silent。
都係唔好扯得咁遠。隨着「香港民族黨」被取締成為案例,特區政府必然借勢力推廿三條立法,若果唔𥄫到實,港人嘅自由將被肆意剝削,由此而生嘅寒蟬效應真係會好得人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