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迪指,現時香港法例容許股東隱藏身份,指派董事管理公司,「𠵱家已經可以好嚴密咁保護到股東,一間公司打開門做生意,如果巿民連管理層嘅身份都唔能夠好清楚咁知道,連公司嘅代理人都可以隱身,壞處一定大過保障私隱」。
他解釋,修例後最大得益的將是「中級有錢人」,「好多地產商囤地可以搵好多普通人、搵啲親信嚟開公司,唔會牽連到佢自己,但有啲冇咁多錢嘅人咪惟有赤膊上陣囉(即用自己名義開設公司買地),如果唔畀人查住址、身份證,佢哋咪可以大大減低咗成個保護嘅成本囉」。
他表示,富豪一般會利用離岸公司來隱藏身份,「好似Lydia Lau呢類人物,其實只係親信,唔係真係乜幕後主腦,我哋大概都可以估到佢老闆係邊個,但如果日後隱藏埋佢哋嘅住址同身份證號碼,即係連親信都保護埋」。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