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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過去兩年分別接獲61宗及98宗涉及購買波鞋的投訴,當中投訴「無名」波鞋店的個案激增,由前年2宗增至去年14宗,部份「無名」店會向客人開出無店舖名、無聯絡方法的「白頭單」,令顧客事後難以追討。
市民陳小姐去年在旺角某商場以現金1,480元買入兩對同款波鞋,店員向她發出一張手寫單據,上面並無商號名稱和聯絡方法。她回家後發現波鞋產地有古怪,翌日帶同波鞋回店舖要求退款遭拒,她懷疑有人賣假貨於是向消委會和海關投訴。
另一名市民王小姐去年4月在旺角某商場的波鞋店,以850元預訂一款波鞋,店員承諾3周內交貨,但她等到5月中仍未收貨,便根據單據致電店舖查詢,但電話號碼已經停止服務,她到店舖對質,對方只找到一對並非她預訂呎碼的波鞋,最終她補50元差價訂購另一款波鞋,店員承諾兩周內到貨,但店舖最終卻結業。
消委會稱,「無名」波鞋店多以短期租約形式經營,隨時可以搬遷,提供的電話聯絡一是停止服務,或聲稱負責的店員已經離職,令消委會難介入調停,只能轉介給海關或警方跟進,不少投訴人最終要循其他途徑追討。消委會提醒市民應留意店舖單據上是否寫有商號名稱、聯絡方法等,並可要求商戶清楚在單據上列明貨品的型號、顏色和產地等資料,若商戶拒絕就要格外小心衡量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