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5+1」最新細節准家庭成員可不同時間赴英 遲出發者須再申居留 劉慧卿憂未必一定批
BNO太空人計劃港版國安法劉慧卿
英國政府網站最新公佈,BNO「5+1」留英計劃容許俗稱「太空人計劃」,即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可以不同時時間赴英,各人獲取居留權的時間會因此不一樣,而較遲前往英國的人日後赴英時,需要作進一步申請。向英國爭取有關「太空人計劃」的民主黨劉慧卿指,雖然歡迎有關彈性,但條文不清,她憂慮較遲到英國的家庭成員,日後再申請時是「係咪必定批」,她要求英國政府再交代清楚審批細節。
英國政府網站最新公佈BNO「5+1」的更多細節。英政府指,申請人如以家庭單位作為申請,則擬赴英的所有家庭成員必須一起申請,持有BNO的主要申請人需要先申請,並會取得一個參考號碼,其他擬赴英的家庭成員日後申請時需要在申請中提出此參考號碼,「如果家庭成員不與你(主要申請人)一起申請,他們日後便不可以加入你(的申請)」。18歲以下的兒童須與父母一起申請,但會有例外情況,但未有細節。
《蘋果》早前報道,英國容許太空人計劃,即家庭成員毋須同時赴英。今次英國政府的公佈,正式公佈申請人和其庭成員可以在不同時間赴英,但一家人不能同一時間取得取得居留資格,即先去者可以獲居英權,較遲到英國的一方日後赴英時,需要再作進一步申請,以符合留在英國5年時間,再逗留1年便可申請永居的要求。(If you or your family members travel at different times to the UK, you may not all qualify to settle in the UK at the same time and may have to make further applications for permission to stay in the UK to meet the 5 years requirement.)
劉慧卿指,英國政府讓BNO申請人的一家人在不同時時間赴英、提供彈性是好事,但英國政府規定較遲赴英要作「5+1」留英申請時,要進一步申請,相關批核是否必然獲批,如何才會批准、有甚麼情況不獲批准,英方有必要講清楚。
BNO「5+1」方案要求申請人提供能在英國生活最少6個月經費的證明,英國政府網站在今次資料更新中,容許申請人可以靠收租作收入證明,以及依靠自僱或受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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