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聆訊】
【本報訊】10.1海難港燈南丫四號有如「豆腐渣」一撞即沉,意外聆訊昨揭破財利船廠建船過程疑「偷工減料」。獨立造船專家指,南丫四號船身鋁合金外殼厚度僅4.4毫米,遠低於5.22毫米要求,評估有關差異並非鏽蝕造成,外殼厚度極可能從未達標。專家又批評海事處發牌時,未有核實南丫四號抗沉數據,妄顧人命安全。
聆訊昨續傳召澳洲籍獨立造船專家Armstrong作供,他在意外後兩度量度南丫四號鋁合金外殼,發現外殼厚度僅4.4毫米,未達圖則要求5毫米。他指出根據海事處當年驗船指引,外殼厚度要求應達5.22毫米。
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早前作供時指,外殼鋁合金板由美國製造,得到當地檢測機構認可,厚度雖只有4.83毫米,但仍符合0.2毫米最大誤差要求。鋁板送到內地廣西梧州船廠,建造南丫四號結構部份,最後由「中國船級社」檢驗。船級社驗船報告把外殼評為「合格」,未有交代確實厚度。
委員會律師石永泰指出,厚度差異只有「偷工減料」或金屬鏽蝕兩個可能,要求專家分析。Armstrong解釋,海事處在05及11年,兩度以超聲波量度南丫四號外殼厚度,結果介乎4.4至4.5毫米。他巡查時也發現船隻結構良好,未有明顯鏽蝕問題,相信南丫四號建造時已未能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