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轄下科技罪案組人員,前日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有31份警方內部文件在互聯網流傳,有關文件的日期介乎2002年至2008年,但警方並未公佈文件的性質,僅強調正調查事件,以找出有關事件的起因及是否涉及人為過失。如證實有警員違規,必定會嚴正處理。由於當中涉及個人資料,警方進行風險評估後,如有需要會盡快通知私隱專員及受影響人士。
鑑於警隊文件屢次外洩,警方於2008年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制訂加強資訊保安的方法,及採取多項措施防止資料外洩事件發生,惟其後仍出現多次文件外洩事件。
去年9月及10月,警方在短短兩個月內,主動公佈分別搜出三份警方口供紙及20份機密文件,後者更是2013年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