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景不常,09年,華懋公佈重建永安人壽大廈計劃,預計工程費約4億元,會將這幢在56年建成、樓高15層的大廈翻新。食環署回應指基於安全理由,前年8月通知郭須在大廈拆卸前遷離及騰空攤檔,並安排了新位置讓她經營。至於郭可否在重建後搬回原址,則需待工程完後「按實際情況再考慮」。
華懋後來在該處搭建一個有蓋位置給郭志賢,其女兒說港燈確定掛電箱位置非屬華懋的建築物,才肯幫她們安箱電箱,現時華懋卻入稟指郭非法將電箱掛在地盤外牆。她們堅拒受壓遷走,更何況若非這攤位,她可能不會來到這個世界。
原來,當年郭婆婆在這裏跟丈夫邂逅,她含羞答答說丈夫年輕時在中環牛奶公司任水吧,落場時常到檔口幫襯買煙,不久擦出火花。兩人在59年相識,翌年拉埋天窗。當年其母亦反對她嫁窮小子,惟她堅持與夫「捱世界」,所以對檔位「好有感情」。
原告華懋旗下的泰滿企業有限公司除入稟要求郭移走電箱外,同時阻止郭進入廣告板及有蓋行人路位置繼續經營,並作賠償。案件編號:HCA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