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間,爭吵在所難免。決裂,往往不是發生在鬧得面紅耳赤的當兒,而是在吵鬧過後,彷彿風平浪靜時。「你們不是和好了嗎?為何會在這個時候才想分手?」旁人無法理解,她淡淡然地回答:「我厭倦了。」
旁人困惑地追問:「他又不是犯了甚麼大錯,你們不過在相處上出現摩擦……你是否想得太多了?」她深吸一口氣,苦笑道:「我們已經爭吵過無數次,每次和好了,隔一段時間,不是又會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吵起來嗎?修好、交惡、修好、交惡……這樣反反覆覆的有甚麼意思?或許我們根本不適合對方,勉強下去,實屬不智。」風波平息,卻無法和好如初了,插在心上的刺,曾經以為已被拔掉,原來不過是折斷了,刺尖,仍遺留在心裏,隱隱作痛。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然而,真的嚴重到要分手了嗎?會不會是過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