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調查揭發失職 海事處前助理處長提上訴

蘋果日報 2018/06/20 17:48

蘇平治南丫海難海事處助理處長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後,調查揭發海事處未有依例驗船,「南丫四號」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並發現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曾吩咐下屬驗船時不用依從新例,即船上須有等同載客量5%的兒童救生衣。蘇平治前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6個月。他今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指只是依循前任定下的規則,三位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以書面頒下判詞。
上訴方指出,蘇平治只是繼續執行上任定下的規則;立法會有新法律出台,蘇為顧全航海業界,決定指示下屬以「新船新例,舊船舊例」方式驗船。上訴方指,這個指示只是暫時性,而且沒有證據顯示蘇的決定帶來什麼實際損失或人命傷亡。
上訴方又指,蘇的前任及繼任人均有指示下屬執行該政策,但沒有被刑事檢控,質疑為何只有蘇一人承受罪責。上訴庭法官問道,他們是否任何責任也不用負上?律政司一方回覆指,以手頭資料,涉事二人曾受紀律處分,但詳情不明。
律政司一方指蘇的罪責在於他身為助理處長,有一定權力,但他偏離立法會通過的新法例,不理公眾安全,這是案件的嚴重性,判刑也對公務員的水平有深遠影響。
上訴方則補充指,蘇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擔心業界因要大量驗船造成經營困難,希望業界「運作順利」才會導致今次事件,他沒有任何非法或惡意意圖。
【案件編號:CACC186/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