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誠信 教師擅改試卷答案或涉刑事

蘋果日報 2019/03/15 06:01

紀律聆訊莊耀洸欺詐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教育局虛假文書律師盜竊陳仁啟

教師擅自塗改學生填寫的考試答案,可屬刑事罪行。本身是律師的教大高級講師莊耀洸表示,教師塗改考試答案後,若令自己及部分學生得益,藉此在校內獲得更高評價,並令其他人利益受損,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使用虛假文書罪或《盜竊罪條例》欺詐罪;一經定罪,兩者最高刑罰均是判監14年。
莊續稱,家長及校方如發現有教師擅自塗改考試答案,除可向教育局、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通報事件外,亦可報警。「當然學校都可以用紀律聆訊形式處理件事,但個結果唔可以係無咗件事。」他解釋,持份者若對罪行知情並縱容有關行為,一經發現,亦同樣要負上相同刑事責任。「假如學校縱容老師嘅行為,家長有權向法團校董會追究刑責。」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成員陳仁啟表示,他本人未曾處理同類投訴。但他指,若家長認為教師違反誠信,有權向議會投訴。如議會決定立案,會抽出3位成員主持聆訊,並傳召雙方作供。若裁定被投訴的教師違反專業操守,會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建議懲處,最終由局方定奪。不過,議會並非法定機構,證人傳票不具法律效力,被投訴的教師有權不出席聆訊。
記者 羅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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