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薑中藥為放蛇警治療 養生館女店東無牌行醫囚3個月
中醫方明環未經註冊執業
警員放蛇扮光顧按摩保健美容店,獲女東主診斷膝蓋勞損及軟骨磨蝕,以生薑中藥按摩放蛇男警員膝蓋及以膏布包紮。女店東被控未經註冊執業,裁判官今在裁決時引用控方專家證供,指被告的宣傳單張標榜療法去瘀,診治方式毫無疑問屬中醫方法,加上所使用藥液的中藥成份大部份不是日常食物可找到,裁定被告的「問診」及「摸診」屬於應用中醫理論以執業,理應註冊,故裁定被告罪成。基於被告有前科並於緩刑期間犯案,判她入獄3個月。
被告方明環(48歲)於去年3月在土瓜灣上鄉道以「方明環醫館」之名執業,當時標榜「獨門淨瘀療法」,以古傳秘方藥油及藥貼治療痺痛症,結果去年12月被裁定未經註冊執業被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
辯方求情指該次事件被告採用「治療」等字眼,有用X光燈等儀器,惟今次只以「養生館」名義執業,是養生推拿按摩,要求不要執行上次的緩刑。辯方又指,被告以為推拿按摩不屬犯法,屬一時愚蠢犯案,而被告曾修讀多個推拿按摩課程,真心想以學識賺錢及提供服務,謂經此案後,被告知道甚麼可以做、甚麼不能做。
裁判官指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亦不是初犯,首案被判刑後僅兩個月便再被捕,而且被告在兩案中所做的事差不多一樣,明顯她毫不珍惜機會。雖然案情不涉及入侵性治療或服藥,但法庭看不到理由不執行上次緩刑的刑期,就本案再判監兩個月,部份同期執行,總數3個月監禁。
案情指放蛇警於今年2月8日到被告於土瓜灣北拱街經營的「養生館」,向被告稱左膝酸軟無力,被告遂以手按壓警員的左膝蓋,然後指警員膝蓋勞損、積聚瘀血,軟骨亦有磨蝕跡象,被告並用一塊沾有藥液的生薑用力的在警員左膝上按摩及打圈,被告稱藥液「好多種藥材浸製成」,按摩後被告以三塊附有中藥敷料的膏布替警員包紥膝蓋,治療過程約25分鐘。
而被告於自辯時透露於內地出生,強調自己不是中醫,不懂中醫理論,為警員塗抹的只是購自家鄕福建的草本精華,因曾使用感覺有效故提供予客人使用。被問門外有關中醫去瘀的宣傳文章時,她直指「網上抄」,「有好嘢同人分享」。
辯方亦提出抗辯,指推拿在很多國家存在,被告不知是中醫性質。但控方專家作供指出,若使用中醫理論執業,便須要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