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央社報道,特朗普前日簽署13項法案生效,其中包括加強美國在印太區域多方面戰略的《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法案中關於對台承諾部份建議,美國定期辦理對台軍售,並鼓勵美國高層官員訪台;美國總統也應按照《台灣旅行法》,鼓勵美國高層官員訪台。另外,美國遵照《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個公報》及前總統列根任內的對台「六項保證」,確實履行對台承諾;美國反對改變現狀,支持以兩岸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解決爭議。不過,特朗普隨後發表總統聲明特別指出,關於台灣的部份,他認同國會關於維護美國安全與實力的目標,但相關法案涉及美國對外軍事與外交事務,特朗普政府認為,這是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統帥專屬的憲政職權。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早在美國眾院通過法案後表示,美國會通過有關法案涉台內容,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中國對此堅決反對。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