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警方過去曾以警告業主及洗毛巾店舖等手段,打壓鳳姐。關注性工作者組織紫藤去年6月曾接到近300名性工作者投訴,指警方向她們進行問卷調查,搜集包括單位業主的資料。有警員事後警告業主可能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又出言威嚇替妓女洗毛巾的店舖,指他們涉「依靠妓女維生」。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每年都收到十多個業主投訴放租的單位被用作賣淫,「地產經紀可以兩邊收佣,明知都租出去並唔出奇。」另外,嚴潔心表示,正發起聯署行動,呼籲政府修改法例,容許性工作者以一樓二鳳形式經營。根據現行法例,若單位內由兩人或以上作為賣淫用途,即屬賣淫場所,屬於違法,嚴潔心希望政府修例,放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