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民建聯租逾10米高僭建招牌宣傳 賴政府唔執法

蘋果日報 2016/08/25 07:00

民建聯梁志祥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為拉票各出奇謀,有建制派議員更以僭建招牌宣傳。《蘋果》發現,立法會新界西參選人、民建聯梁志祥在西部通道旁租用一個4層樓高的僭建招牌架宣傳,該招牌架原來6年前已存在,由梁志祥出任主席的上兩屆元朗區議會,也多次以公帑租用作宣傳國慶。梁志祥回應時承認事前未有查核是否僭建,但強調不涉疏忽,稱「咁顯眼嘅地方,點解政府無人出聲(僭建)?」
偕建的巨型招牌架位於元朗廈村,用作露天貨倉,與旁邊的深港西部通道相隔數十米。現場所見,該招牌架高逾10米,相當於4層樓;闊度近50呎,設有多盞射燈,現時被民建聯租用並掛有梁志祥及譚耀宗的選舉廣告;旁邊亦建有另一個掛上地產代理廣告的招牌架,前往深圳灣大橋或廈村的駕車人士均可清淅看見。
地政總署指,有關招牌位於兩幅舊批農地之上,屬未經批准構築物,違反地契條款,已發信要求業權人在限期拆除;屋宇署則稱招牌未有明顯危險,已向業權人發出清拆令。查冊顯示,其中一幅地屬鄧氏祖堂地,另一幅為私人地,由鄧光榮及鄧志強等多個原居民管理持有。
翻查Google Map街景圖,涉事招牌架早於2010年已存在,當時更掛有元朗區議會慶祝國慶61周年的廣告。根據區議會紀錄,該廣告屬每年一度的元朗區國慶活動宣傳項目,其中2010年的製作費達1.28萬元,當時未有列明招牌架租金;2012年的製作費則為1.1萬元,另加招牌架4個月租金8千元。
每年國慶活動主要由元朗建制派區議員、元朗各界協會、六鄉鄉事委員會等原居民代表、以及政府各部門官員組成的「統籌委員會」舉辦,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梁志祥正是委員會的臨時召集人。
梁志祥回應時坦言自己及區議會已不止一次租用涉事招牌,承認事前「無去查咁詳細」,惟否則是疏忽。他指,委員會中有政府官員,「如果政府覺得係非法,應該會警告佢……咁顯眼嘅地方,點解政府無人出聲?」他又否認向原居民私相授受,強調是透過廈村村長介紹才租用涉事招牌,並無直接接觸業主,又稱會將選舉廣告「下架」。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指,根據《建築物條例》,建造大型招牌需由結構工程師檢測及向屋宇署入則,也要符合地契條款。「大招牌好食風,托架、地基結構夠唔夠力?要有工程師計過數先安全。」他又指,涉事招牌位於斜坡,地基要求更加嚴格,加上6年來風吹雨打,如沒有定期檢查,將構成危險。
新界西另一參選人、民主黨區議員尹兆堅指,申請區議會撥款時,有指引規定議員需採取合理措施確保項目合法,批評梁志祥以公帑資助僭建,其解釋更加「遠離常識」。他又指,籌委會中包括不少該區原居民,「無理由唔知嗰塊地唔起得招牌」,又指梁志祥本身也是原居民,令人感覺「瓜田李下」。
同區參選名單詳見此網頁:
http://bit.ly/2aDHm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