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黃之鋒籲台訂《難民法》 民進黨立委:多項難關待解決
台灣黃之鋒秘書長香港眾志難民法逆權運動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投書到台灣《蘋果新聞網》,呼籲台灣訂立《難民法》,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今日指出,難民的定義、人數限制,及難民是否需要放棄國籍等,都牽涉到憲法當中,香港是否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等問題,需要解決。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台灣對於人權的尊重、對於自由民主的程度舉世肯定,對於相關面向都有應該有的法律,機制都非常完備,可以運作。對於《難民法》的立法進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6年7月14日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確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等。另外,時代力量在2017年12月也提出黨團版的《難民法》草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今日稱,過去《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完全沒有討論下被送交委員會,這樣初審通過是有問題的。他說,難民法過去都跟《國籍法》一起討論,單是難民的定義、人數都還需要釐清。他表示《國籍法》過去規定,難民要放棄原來的國籍,過去碰到的問題,都是西藏人無法放棄國籍的問題。
李俊俋指,關於香港社運人士,政府過去都是比照西藏人士,以個案處理。他表示《難民法》要不要處理香港問題是可以討論的,但《港澳條例》、中華民國憲法等,香港要怎麼定義,是否中華民國領土範圍都沒有那麼清楚,而且還會碰到香港人的國籍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問題,這些問題還需要去討論與解決,尚未解決前,則只能用個案方式處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稱,國民黨反對「一國兩制」,希望各方都能夠尊重香港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也贊成要對香港民眾適度協助。至於將香港納入《難民法》中,曾銘宗認為這要先聽取行政院的意見,看看行政院的立場、版本可不可行後,再作討論。他說要制定一部法律,必須要完整、可行、具體、通案可適用,同時台灣內部也要達成共識。
立法院院會6月17日通過《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聲援香港人民民主自由的訴求;聲明提到,香港人民行動演變為流血衝突,為支持香港的民主法治體制與自由民主,建議政府應依《港澳條例》第18條及相關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香港居民,得提供必要的援助,並給予關懷。
台灣《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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