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發言人證實,電車公司發電機房的消防裝置沒有做周年檢查,處方於本月五日到屈地街電車總廠巡查,並即時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若該公司過期限仍不檢查,將被罰款10萬,繼續違規再每日罰一萬。
勞工處發言人則表示,處方本月六日到電車總廠巡查,發現其中一部叉電機使用兩腳插頭,防漏裝置可能有問題,但由於沒有法例規管電器插頭標準,加上當時該叉電機沒有啓動,所以沒有檢控電車公司,但已勸喻該公司不要使用兩腳插頭。
電車公司營運經理王在球回應說,沒有做消防檢查的是後備發電機組,並非電車運作電源,所以絕不影響行車及乘客的安全,而該公司其他消防系統都有檢查,他們已通知承建商補辦手續。王在球又說,兩腳插頭位置較隱蔽,員工日常不會接觸,所以沒有察覺,他們已更換這插頭。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兩腳插頭已取締多時,但電車公司竟然仍使用,這會增加員工觸電危機,促請電車公司盡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