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官在庭上教訓被告說:「先生,你不是國內派來香港移民的吧?你是國家批准移民香港的。你囂張跋扈,有辱國家對你的寄望,丟臉嗎?」又指被告雖為投資移民,但不要財大氣粗,「你還有三個孩子在美國,如果同樣行為在酒店生事,那邊的保安警察可沒有那麼容易相處;他們有槍,不是趕,是用槍口對着你,萬一走火,就會有悲劇發生」。
吳官勸被告既然成為香港居民,就應好好提高修養,不要丟光香港人面子。被告同意案情後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5個月,控罪撤銷,但不能踏足香港喜來登酒店。
案件編號:KCCC962/19
■記者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