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陳振聰選擇不出庭自辯。辯方專家證人Jonathan Whitaker作供稱,涉案06年遺囑只餘下少量DNA,他將染有DNA樣本的拭子結合一同化驗,將化驗結果加強。他從化驗結果分析,認為遺囑上的DNA可能來自陳、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並指這個結論是公平及合理的。但因樣本混合了多人的DNA,故Whitaker同時下另一結論指,DNA不屬於以上三人。Whitaker昨接受盤問時承認,若陪審團認為王及吳均沒有在涉案遺囑上簽名,及認為遺囑是偽造,那麼DNA結果是如何,都與案件無關。
案件編號:HCCC182/12